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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员的利益谁来维护

■QZ论坛
1998-11-08 来源:生活时报 清正 我有话说

中国足协召开的1998年度甲B、甲A俱乐部董事长会议已经结束。据知情者透露,这次会议的最大收获是各俱乐部老板与足协就限制球员工资问题达成共识,今后不管是哪位球员,他的收入都有严格的限定。应该说在足球职业化还不规范还不健全的今天,此项规定的出台有它积极的一面。

但此规定是由中国足协和各俱乐部的老板们共同“民主”制定出来的,受益者无疑是制定者,而制定者们似乎根本就没有考虑过足球最大的主体——球员们的意见。在这种没有球员代表参加的会议上研究讨论制定出限制球员收入的作法,至少也是不民主的。

的确,五年的职业化使中国足球的竞技水平、运动员的技术水平没有质的提高,球员们的收入却高的离谱了。但这责任并不完全在球员,俱乐部老板们应担的责任更大,正是因为他们的急功近利,才人为地将球员工资“炒”起来。

球员的收入应当得到限制,应当得到规范,这是毫无疑问的,只是在这种会议上以这种方式出台“限薪规定”,恐怕难以服众。倘若各俱乐部老板联盟与足协为了维护他们的利益再制出一系列的规定,那么球员们的利益谁来维护。

在五年的职业化过程中,中国足协利用政策和手中的权利,获得不正常的超额利润,而俱乐部不正常的严重亏损和球员们的超常收入都是因为职业化不够规范而造成的“政策亏损”,中国足球要稳定继续发展,应当从体制和机制上发生转变,加快法制建设,这样才能使各方的权利和利益得到合理的限制规范。

在目前俱乐部老板们达成联盟的时候,球员们也应该达成联盟,建立起像美国NBA那样的自己的工会组织。

职业化足球应当是高度民主的,因此足协和各俱乐部的作法也应当变变,应当适应和符合职业化足球要求,积极、主动地帮助建立球员工会组织,这样才有利于中国足球稳定继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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